隐私声明

生效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1. 个人数据保护法2010 (“The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2010”) 生效于2013年11月15日,旨在规范商业交易中“个人数据”和“敏感数据”的信息处理。
2. 我们GVCO IP SDN BHD,致力于维护您的隐私与信息并认识到隐私法的重要性,我方/本公司/本网站将按照马来西亚法律保护您的个人隐私、数据与信息。
3. 一切本网站收集到的个人数据的使用性将会根据和/或被限制于马来西亚此类法律法规、本网站的隐私声明条例与本网站所发布的使用条款中的任何赢翰的条款和/或本网站与您之间的任何协议(如果有)。
4. 此隐私声明应显示在本网站上,并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2010,发布给本网站所有的、现有的、直接的、潜在的客户、网站访问者和/或信息接收者。
5. 实质上而言,此隐私声明解释如下: –

(a) 本网站将会收集哪类的个人数据以及其收集方式/方法;
(b) 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
(c) 收集到的个人数据将会如何被使用;
(d) 接受本网站披露该个人数据的第三方; 以及
(e) 本网站提供的选择,包括如何访问与更新您的个人数据。

本网站将收集哪类的个人数据以及其收集方式/方法

6. 为了确保本网站能够协助您进行各类的查询和/或向您提供服务,本网站可能需要处理(即收集、持有、记录、使用和/或披露)您的个人数据,其中包括任何直接相关或间接向您和/或向您提供的服务。此类个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职位描述、地址、业务、GVCO 基于云端计算应用程序/软件捕获的信息、任何申请表中包含的信息,无论您是在我方的办公室填写或是在本网站上以及有关您自己和您与我方的交易的任何其他此类必要数据(“个人数据”)。
7. 于本网站向您提供服务的期间,我方可能需要通过各种数据来源向您获取此类信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 通过您与我方的关系,例如您在申请表中提供的信息、使用服务时、参与我方的客户调查、竞赛和促销活动时;
(b) 通过您与我方/和或授权代理人的口头和书面沟通; 以及

(c) 在得到您的同意的情况下,来自与您有关的第三方。

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

8. 您的个人数据将以任何形式被处理,除其他外,用于以下目的:-
(a) 任何商业交易、与您的交易或与GVCO可能向您提供的任何服务(在线或离线)有关的任何商业交易的执行和实施;

(b) 保养与维护您的客户的数据库、销售报告、文件清单、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佣金报表和财务数据;

(c) 您的姓名/图片可能会显示在 GVCO 授权的任何第三方云平台上托管的云端计算应用程序/软件上;

(d) 操作本网站和信息技术软件(包括收集 HTTP cookie);

(e) 根据与向您提供的服务有关的任何适用法律、法规、指令、指南、法律或循环政府机构和/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进行披露;

(f) 允许我方能够通过电子邮件、邮政、任何电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和社交聊天应用程序,即微信、Line、qq 和 WhatsApp)向您发送有关我方提供的服务的信息/ 我方认为您可能感兴趣的关联公司/第三方,但在此过程中,我方会控制您的个人数据,未经您事先同意,我方不会向此类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数据;以及

(g) 与我方提供的服务相关或与上述目的无关的其他目的

收集到的个人数据将会如何被使用

9. 作为向您证明服务的一部分,我方可能会向以下各方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a) 我方的相关、附属和联营公司和/或组织,无论位于马来西亚境内还是境外;

(b) 在您授权的情况下,担任我方的代理人/专业顾问(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会计师和/或其他专业顾问)的公司和/或组织; 和

(c) 我方向其租用我方的云端基础平台的公司和/或组织;

(d) 任何经您通知获授权代表您发出指示的人; 和

(e) 对我方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法庭或当局,无论是政府的还是其他的。

出于上述任何目的,无论是在马来西亚境内还是境外。

10. 除上述各方外,您的个人资料视为私人和机密资料,我方不会将您的资料透露给任何其他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a) 在您已给予许可的情况下;

(b) 在法律要求或允许的情况下;

(c) 在任何法院命令要求或授权的情况下;

(d) 我方可能根据您与我方的协议转让权利和义务; 和/或

(e) 我方需要履行对任何相关监管机构的义务。

您的个人数据的安全

11. 我方十分重视您的个人数据的安全保护性,也明白个人信息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在处理您的个人数据时,我方将会定期审查并实施最新的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

您的个人数据保留

12. 在您与我方处于任何业务/合作/连接的期间,并在维护我方的权益和/或GVCO和/或其客户/用户的利益下,我方将根据此隐私声明和/或您与我方的协议条款和条件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如未能获取您的个人数据

13. 如果未能获得您的个人数据,将导致一下情况:

(a) 我方将无法处理您的申请/请求;

(b) 我方将无法为您提供您所需要的和要求的服务;以及

(c) 我方将无法向您提供您所要求的任何通知、服务和更新。

访问与更正您的个人数据的权力

14. 您可以通过书面要求进行下列请求:访问本网站所持有的您的个人数据,或者您认为本网站所持有的此类个人数据不准确、不完整、具有误导性或在相关的情况下不是最新的。
15. 如果您对此隐私声明或我方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方式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的方式联系我们:

负责人:Victor Tai
职务:Director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603 8051 0167
地址:Bangunan Wezmart, 2-25, The Cube, Jalan Puteri 7/15, Bandar Puteri, 47100 Puchong, Selangor, Malaysia.

16. 我方在受到您的书面请求和相关处理费用(如有)后的21内,将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满足您的访问或更正您的个人数据。
17. 请注意,在某些情况下,我方可能拒绝您的个人数据访问,例如当我方无法确认您的身份或所要求的数据具有机密商业性质或我方收到重复要求相同的数据。 尽管如此,我方将采取一切合理的行动尽快通知您有关拒绝的原因。
18. 另请注意,我方可能会执行酌情权以允许所要求的更正和/或可能要求新数据的进一步文件证据以避免欺诈与任何不准确性。
19. 我方恳请您协助我方更新您的个人资料(例如更新您当前的邮寄地址),这将允许我们向您提供更好、更准确的服务。

个人数据披露、保留和使用行使选择权

20. 在始终遵守我方在相关法律法规下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您可以就您的个人数据的披露、保留和使用行使您的选择权。 您可以通过以上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以进行此选择权。

隐私声明的修订

21.此隐私声明可能会不时修订。我方将以任何我方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发出此类修订通知